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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時報人間副刊「三少四壯集」2008.4.12

明信片◎李明璁


一開始,我們會寫明信片,寄給某個在遠方的親友。

無論是從旅途寄回故鄉,或從自家寄往異鄉,明信片多半是揮手召喚的姿態:「真希望此時你也在此啊」。它明快地呈現當下,我們有多渴望立即壓縮空間、天涯咫尺;然而它跨越這遙遠距離的速度,卻是好整以暇的緩慢。

相較於電話、簡訊、和網路—這些即時連線、同步傳達的媒介物,明信片倒像是博物館裡的懷舊玩意,幾乎沒了實質功能。在這個email年代,信箱裡會出現的多半都是帳單、宣傳DM、或任何與工作相關的文書。單純只為了想念、分享和問候的明信片,如此罕見而珍貴。


於是抵達的明信片,總會被好好安置:貼牆壁,壓桌上、或收藏起來。因為它無所求也無所用,反倒就有趣味也有感動。就算再不浪漫的人,也難以否認收到時的幸福感。是啊,手機掛斷、MSN下線,再多的共感轉瞬逸失;但明信片,慢了十萬八千里的明信片,卻能投射更持久的想像。


於是,我們也在一次又一次的旅途中,寫明信片給返家後的自己。


明信片如此輕盈,是旅行中最沒有負擔的紀念品,但它承載的東西卻可能頗有重量。像只小杓子般,它輕輕瓢起了一匙沈甸甸的城市歷史,以便讓我們吞進自己的記憶之海。明信片上原有的圖,和你所填上的字,都是一次精巧的取樣、一輪機遇的對話、或一個呼吸的註腳。


法國思想家de Certeau曾言,正如語言必須被述說,其意義才成立;城市之所以為城市,關鍵不在於它的空間構築,而是因人們反覆行走其中。異國之都的行腳修辭被放進了明信片,明信片則把書寫者嵌入了城市。十幾平方公分的空間,是旅人與城市相互繁殖記憶的私密領地。


然而明信片不只是記錄旅行的客體,作為一個主體它也經歷了自己的旅行。


起點,是大量複製的印刷工廠或平凡無奇的觀光賣場,然後在咖啡館在火車上在午後陽光或靜夜冬雪中,被一筆一畫地書寫;慎重貼上郵票確認地址,它進入信箱又被取出;蓋上城市名字的印記,以及只此一次無法回頭的時間,它前往機場;飄洋過海,風吹日曬,它不疾不徐地移動。最後才在接近遺忘的邊緣,抵達我們。


明信片沒有信封,缺乏任何保護,所以它注定要磨損、凹折、甚至髒污,但這卻不損其生命光澤。比如郵戳,宛如永恆的臨別之吻;而風霜雨露則銘刻了它浪游的痕跡。這是種波西米亞式的情懷,它無視精準的時間控管(有時不知為何得隔了好久才會收到)、也缺乏「有何效用」的理性計算。


循著如此詩意的聯想,我不禁憶起日本朋友史生,和他的明信片。


2001年新春,史生回老家時,收到一張自己完全不記得的明信片,上頭畫了個年輕人,騎著重型機車要環遊世界。那是1985年他十六歲時,在萬國博覽會現場透過「時空膠囊」所寄出的,主題是:與未來自己的約定。十六年後,已三十三歲的他,每天別無選擇早出晚歸地,為一家知名企業賣命。


這張樸素作夢的明信片,對他而言既像嘲諷更是提醒:自己的人生該當如何、理想的追尋有何意義?隔年,他毅然辭掉了工作,以極為儉樸刻苦的預算,完成十七個月的環球之旅,履行自己青春的承諾。


某天,我也收到了史生在旅途中寄來的明信片,相當開心且感動。然而那當時,我正處於人生最為不安與掙扎的狀態;我多麼希望,就當我一時忘了,未來的不久,我也會收到年少時寄給自己的美好約定,以一張認真塗鴉的明信片。

 
(這是kevin高二去英國寄回來給我的post card喔~^_^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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